作者:北京硕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5-12 14:34:32 访问次数:0
近期,林芝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巴宜区公安局纺织街派出所举报,称在协助巴宜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办案件过程中,发现有7名未成年人在一家歌舞娱乐场所的包间内消费并饮酒。
接到举报后,林芝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组织2名执法人员前往实地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经过调取监控视频及消费清单,发现当事人涉嫌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其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对该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立案调查。随后,林芝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现场调查、立案审批、调查询问、集体讨论案件、案件调查终结、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开展案件办理工作,并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坚决依法行政,做到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