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硕恒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5-09 13:15:42 访问次数:0
1、具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一般可以适用缓刑:
(1)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的;
(2)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3)醉酒程度较轻的;
(4)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
2、具有下列12种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严重醉驾,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或者在学校、医院等周边道路上,或者在人流、车流密集道路上驾驶的;
(4)驾驶正在营业的营运客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型以上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工程作业车、救护车、消防车等机动车的;
(5)明知是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有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具有追逐竞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
(7)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8)在醉驾案件刑事诉讼期间,具有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等情形的;
(9)具有威胁、打击、报复、贿赂执法人员、证人、被害人、鉴定人,或者伪造证据、让他人顶罪等妨害司法行为,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10)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3年内受过行政处罚,或者5年内因醉酒驾驶被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或者刑事追究的;
(11)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12)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